1、国家学费补助政策
(1)农业户口、县镇(乡)以下户口的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困难学生(同一户口有一人持有低保证)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助,******9600元/三年。
(2)城市困难家庭(同一户口有烈士证、残疾证)的学生,按在校城市生10%比例享受国家学费补助。2、国家助学金政策(分两年四次补贴4000元)。(1)低保家庭学生(同一户口本有一人有低保证、残疾证),按照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比例享受助学金,(2)涉农专业的学生以及黑龙江省11个特困地区(富裕县、泰来县、克东县、甘南县、拜泉县、龙江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的农村(不含县城户口)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享受助学金。
3、学一项专业,可免费选修一项其他专业。
4、学生毕业可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升入全日制大学继续就读,毕业后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第-学历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
5、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哈尔滨武装部应征入伍,享受大学生入伍待遇。
6、学生持本校毕业证书享有“十年之内免费进修”政策。
7、毕业学生有能力独立创业,学校提供技术和品牌支持。